上千“哪吒”相關商標遭企業搶注,以神話人物名注冊商標是否違法?
要說今年最火爆的電影,非《哪吒之魔童降世》莫屬,截止2日該片總票房已超過47億元,登頂國產動畫電影的票房冠軍。《哪吒》在票房一路飆升的同時,也讓背后的投資方、出品方、發行方賺得盆滿缽滿,然而今天上午,光線傳媒搶注上千個“哪吒”商標的消息引發網友們的熱議。公眾耳熟能詳的傳統神話人物能否用來注冊商標?大量搶注商標是否合法?今天咕咕狗就來講一講。
光線傳媒是我國知名傳媒娛樂集團,也是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出品方之一。今日有媒體爆料,從8月9日也就是電影上映的第15天開始,光線傳媒旗下的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就批量注冊與該電影相關的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網顯示,截至目前由光線傳媒申請注冊的“哪吒”相關商標共1818個,除了影片名稱哪吒之魔童降世之外,還有魔童哪吒、殷夫人、熬丙等角色名,都是家喻戶曉的傳統神話人物。
其實有不少網友發現,光線傳媒注冊“哪吒”相關商標,與今年5月華為批量注冊“神獸團”商標其實有著異曲同工之處。神話人物能否成為商標被注冊?原則上來講是可以的。我國《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由此可見,神話故事或電影角色名屬于文字的一種,是可以用來注冊商標的,而除了華為的“神獸團”,還有孫悟空、豬八戒這樣知名度更高的名字被企業成功注冊成為商標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可以申請注冊并不代表就一定能成功注冊下來,此前央視動畫有限公司也曾申請注冊“哪吒”相關商標,但有三分之二被駁回。此外,商標能否注冊成功除了要符合注冊條件,還要看注冊人注冊商標之后的用途。
從注冊日期來看,光線傳媒是在電影火爆刷屏之后才開始注冊“哪吒”相關商標的,于是有不少人質疑其涉嫌大量囤積商標或惡意注冊,因為根據我國《商標法》: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并非基于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是無正當理由大量囤積商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亦違法了商標法的規定。對于這一點,有專業人士分析,其實光線傳媒作為電影的出品方,在注冊“哪吒”相關商標方面是有優先權的,其批量注冊商標可以視為一種“保護性注冊”,防止被他人蹭熱度損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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