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注冊“國宴”商標終失敗,國字頭商標注冊有哪些特殊要求?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市場各個領域的競爭已經越來越集中地體現為品牌競爭,不少企業主在成立公司之后,都會通過注冊商標來提升自己的品牌競爭優勢。但是,想要拿到商標專用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今日上午,“茅臺申請‘國宴’商標再遭駁回”的消息就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國”字頭商標注冊有哪些特殊要求?今天咕咕狗就來講一講。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茅臺集團曾為“國酒茅臺”四字陷入一場漫長的商標拉鋸戰,然而歷經10年9次申請,仍然沒能將該商標注冊下來。去年8月,茅臺集團無奈在官網宣布取消“國酒茅臺”的商標注冊申請,改為“貴州茅臺”。然而,在放棄了“國酒”商標后,茅臺集團依舊致力于注冊其它“國”字頭商標。
“茅臺國宴”商標最早是在2002年由貴州茅臺酒廠申請注冊,十多年來商標評審委員會圍繞這個商標先后做出了2次駁回復審、5次不予注冊復審。“國酒”商標注冊無望后,茅臺集團在2016年重拾“國宴”商標申請計劃,并將商標評審委員會告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9月1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以該商標“帶有欺騙性”為由,駁回茅臺集團對商評委的起訴。有業內人士表示,茅臺起訴商評委案敗訴,意味著其申請“國宴”商標也將以失敗告終。
為何茅臺申請“國”字頭商標屢屢受挫?中華文字博大精深,“國”字很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國家政府機關、一國之代表等意思,聽起來相當“高大上”,長期以來總有不少人想要通過注冊“國”字頭商標來彰顯自己品牌的認可度。因此,我國商標局對于含有“中國”或“國”字頭的商標歷來就是從嚴審查,慎之又慎,除了《商標法》,商標局還專門制定了《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1、 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2、 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應當區別對待。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質量特點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容易產生政治上不良影響的,應予駁回。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國宴”二字一般指代國家元首或首腦招待國賓或在重要節日招待各界人士而舉行的隆重宴會,雖然茅臺酒確實多次登上我國國宴的餐桌,但若讓“茅臺國宴”商標注冊成功,很容易使公眾認為茅臺酒的品質、等級達到了一定標準,是我國國宴唯一指定專用酒,這不僅涉嫌“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對于其他同業經營者也有失公平。
因此,由于“國”字頭商標的文字表述容易讓公眾產生誤解,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一般都難以注冊成功,企業在規劃設計商標時,應盡量避免注冊“國”字頭商標。若您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商標注冊的相關資訊,可持續關注咕咕狗,我們擁有專業的團隊和豐富的經驗,可為廣大經營者提供一站式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