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不是經營憑證,辦理營業執照才能開業經營
近日,長沙望城區工商局在一次例行巡查中,發現了一家并未懸掛營業執照的商貿公司。當執法人員向該公司負責人劉老板索要經營憑證時,劉老板出示的卻是一張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令人啼笑皆非。在執法人員的督促下,劉老板才來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卻得知已核準的公司名稱已經被別人注冊了,需要重新核準一個新的名稱。
“并非故意無照經營,我已經辦好核名手續了,那工商系統上不就有我公司的名字了嗎?難道還不能直接開業嗎?”據劉老板交代,這張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早在3月份就拿到手了,但當時公司注冊地址還沒有確定,就沒有馬上辦理營業執照。待找好辦公地址后,劉老板又要到外地辦事,因想著既然已經通過了核名,等于向工商局報備過了,就讓親戚把公司先開起來接點生意。
我們知道,名稱核名是設立公司的第一步,通過核名環節,拿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創業者才能去辦理營業執照。而在實際操作中,有不少創業者和劉老板一樣因不了解注冊公司核名的相關規定,導致自己既涉嫌違法違規經營,已核準的公司名稱又被別人搶走了。我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
1、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有效期滿,核準的名稱自動失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2、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唯一憑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于無照經營、非法經營。
由上述條例可知,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并不是經營憑證,通過核名環節僅代表該名稱已經被申辦人“預定”,其他人無法申請核準相同的名稱。申辦人必須自拿到核準通知書開始的6個月內辦理營業執照,走完注冊公司流程才能開展經營活動。劉老板需要再重新核準一個新的名稱,就是因為已核準注冊的公司名稱過期自動失效了。
值得一提的是,若申辦人有特殊原因無法在期限內辦理營業執照,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延長名稱保留期6個月,但只能在核準通知書有效期期滿前1個月內申請延長一次,且必須有正當理由。因此咕咕狗提醒廣大創業者,領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務必盡快將剩下的設立流程走完,只有將營業執照拿到手了,公司名稱才真正屬于自己,才能開展經營活動。
以上就是咕咕狗今天的科普,若您還想了解更多公司名稱的相關知識,或者正想要辦理營業執照的話,都可以立即咨詢咕咕狗,我們擁有專業的團隊和豐富的代辦經驗,可為廣大經營者提供一站式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