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者選址需謹慎,臨近住宅小區可能無法辦理營業執照
“還在裝修呢,幾萬塊錢打了水漂,現在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賠償。”近日紹興市的陳老板遇到了一件麻煩事:10月初,陳老板在某小區大門口的一排營業房物色了一間面積頗大的門店,該小區有不少住戶,人流量可觀,做餐飲生意正合適,于是將3萬塊錢的定金交給了出租方。然而店鋪裝修還沒過半,陳老板就發現隔壁的沙縣小吃、麻辣燙等商家陸續關門撤離,原因竟是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不能取得合法經營資質。
據了解,該小區門口的共有40多間沿街商鋪,進駐的商家大多是從事餐飲服務。近段時間以來,常有小區業主向社區反映樓下餐飲店每天濃煙滾滾,而且一到飯點就相當吵雜,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斗門中隊在核實情況后發現,目前已在經營的8家餐飲店鋪竟都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無證無照經營,因此督促經營者們盡快搬離,否則會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
陳先生疑惑:沒有營業執照,補辦不就可以了嗎?為什么一定要讓人搬走呢?咕咕狗從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有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這排營業房因位于住商樓下,從8月份起就已經禁止新開店鋪了,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目前陳老板準備起訴房東,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眾所周知,我國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經營者除了要辦理營業執照,還要得到食品經營許可證,而隨著我國建立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餐飲經營者取得證照的條件越來越苛刻,特別是在經營場所方面,除了要符合規劃布局、環境保護和衛生、消防安全的要求,很多省市還把“不能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列入不宜開辦餐飲服務地點名單。
這里可能有老板會問,我們廣西有這樣的規定嗎?當然有。早在2011年南寧市人民政府就出臺了《南寧市飲食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其中第七條明確:居民住宅樓(不含單一產權的居民住宅樓),以及未設立專用煙道至樓頂的商住樓不得新設產生油煙污染或者異味的飲食服務業項目,違者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營業,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處5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咕咕狗提醒打算從事餐飲行業的創業者們,在選址之前應事先到相關部門咨詢政策法規,了解是否能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切忌盲目租店開業,以免掉入某些黑房東設下的“陷阱”,得不償失。以上就是咕咕狗今天的科普了,若您不知道如何選址或還想了解更多辦理營業執照的訊息的話,可以咨詢咕咕狗,我們可為廣大經營者提供一站式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