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將商標授權許可給他人使用?先來了解授權許可的類型
商標注冊成功后想要發揮其的商業價值,除了自我經營之外那莫過于進行商標授權許可給他人使用了,加盟的品牌和分店越多,可以大大提升品牌知名度。但是想要不管是商標持有人還是想要加盟的創業者,商標授權許可的類型都必須要了解一下,以避免各種商業糾紛的產生。
那么商標授權許可的類型都有哪些呢?
商標授權許可的類型分為三種,分別是普通使用許可、獨占使用許可和排他使用許可,大家快跟著咕咕狗來一起詳細了解吧!
1、普通使用許可:主要指商標持有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多適用于被許可人生產經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或者產品市場需求量較大的條件下,商標持有人可以選擇多個被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來說其獲得的注冊商標使用權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冊商標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許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侵權者起訴,而只能將相關的情況告知商標持有人也就是許可人,由許可人對侵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這種商標授權許可方式是大多數人所采用的方式,很多加盟店使用的都是這種方式,相對于其他兩種方式來說,被許可人獲得這種加盟許可的費用相對較低。
2、獨占使用許可:這種商標授權許可指的是商標持有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并且商標持有人將依照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這種方式通常適用于商標轉讓時,商標持有人將注冊商標授權給購買方進行入駐天貓、京東等商城時候使用,其他情況下較為少見,因為這種方式商標持有人不得再使用商標,這時通常都會將商標辦理轉讓過戶給到他人。
3、排他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這種情況是一對一的商標授權許可,商標持有人和被許可人可以同時使用同一個注冊商標,在市場上進行競爭并分享由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排他使用許可在發生注冊商標侵權時,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持有人共同起訴,也可以自行提起訴訟。
在了解完三種商標授權許可類型后,相信大家都清楚每一種類型能給到商標持有人和商標被許可人帶來的權益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進行授權時都需要進行明確的約定。近些年來因為商標授權許可產生的商業糾紛屢見不鮮,像加多寶和王老吉事件、中國泰國紅牛商標事件等等都是較為典型的因為商標授權而產生的商標侵權糾紛,所以,商標持有人如果想將品牌授權給多個企業,不僅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還要建立嚴格有效的監督機制,這樣才能有效保證商標品牌的長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