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同日申請怎么辦?三種處理方式你都了解嗎
近些年來隨著人們對品牌的越來越重視,注冊商標申請數量也越來越多,這就避免不了有“撞名”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情況,那么當他人和自己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同日申請時,這個商標申請屬于誰的呢?該如何進行處理呢?
我們來看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商標法》第31條明確提到: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9條指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其申請注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協商,并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各申請人以抽簽的方式確定一個申請人,駁回其他人的注冊申請。商標局已經通知但申請人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
可能以上法律法規條文比較晦澀難懂,咕咕狗為大家總結商標同日申請時有3種處理方式:
1、提交商標使用證據,在先使用商標的申請人可獲得申請資格:
如有商標同日申請情況,商標局會向涉及同日申請的商標申請人下發《商標注冊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通知書》,商標申請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商標實際有效的使用證據,使用證據可參見咕咕狗之前的文章《商標注冊成功后別掉以輕心,記得保存商標使用證據》。
2、同一天使用或者都未曾使用的,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商標申請人在提供的證據無效,或者是同一天使用,或者不能證明在先使用該商標的情況下,商標局將會發出《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協商通知書》,各商標申請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協商,并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商標申請人的協商可以是無償協商也可以是有償協商,商標局只看最終的相關協議。
3、商標同日申請抽簽
但在實際情況下商標申請人都沒有商標的在先使用證據,也不妥協進行相關協商(因為協商后也僅僅只是獲得注冊申請資格,不代表可以注冊成功,大部分申請人都不會愿意進行有償協商),就等著商標局進行商標同日申請抽簽。今年因為疫情的原因,之前的線下抽簽方式已經改為線上抽簽,商標注冊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注冊相應系統后,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線上抽簽,抽簽大家可就全憑運氣了,抽簽確定商標申請人后將會駁回其他人的商標注冊申請。
如果發生商標同日申請情況,整個流程下來不僅會延誤商標注冊時間,還可能會失去商標申請注冊的資格,大家想要避免這樣的情況就要盡早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早注冊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