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分享:發明專利的權利人有人數上限規定么
在實際的工作中,一個新的發明專利的產生,不少情況是團隊合作出來的結果,對于這種情況,我國的《專利法》又是如果規定的呢,能否保護好專利人的相關權利,這是許多發明人都關心的問題,今天咕咕狗就來講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感興趣的企業小伙伴和發明人可以看一看。
一、我國法律規定,專利權歸屬包括以下3種
1、權利人為企業單位
我國《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發明人在企業單位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且屬于工作任務之內申請的發明專利,除非發明人和用人單位有合同約定,否則不論發明人貢獻多大,該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也屬于企業單位。
2、權利人屬于發明人個人
我國《專利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發明人若在非職務期間的發明專利,權利人屬于發明人個人。
3、企業和發明人共為權利人
我國《專利法》第八條規定,除非另有合約規定,凡是由單位和個人協同完成(包括委托)的發明專利,其專利權為二者共有。
從以上幾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專利法》并沒有對發明專利的權利人人數有所限定。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專利法》雖然對于多個專利權人的先后順序法律權益一視同仁。但是在憑職稱的時候,專利權人的順位會有一些影響,例如發明專利在憑職稱的時候,前四位才能作為考核依據,而在評高級職稱的時候,第一和第二順位的優先級會更高。
二、存在專利共同權利人的情況下,如何行使各方權利?
1、權利人按照約定行使各方權利
專利作為各專利權人共有的私人財產,因此建議在申請專利的時候,各方權利人都應該做坐下來,商討出一份各方都能接受的約定,避免專利授權書頒發后,出現各方互相扯皮甚至法律糾紛。
2、如果各方權利人沒有相關約定
根據我國《專利法》十五條規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共有專利人可以不經過其他專利人的同意下,行使以下權力:
(1)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
(2)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以上就是從《專利法》總結出的專利權人人數上限,和相關權利人行使權利的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疑慮,可以聯系咕咕狗,我們會通過1對1的專業咨詢,解答您的各種發明專利的疑難雜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