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狗課堂:商標權pk著作權,當發生沖突時優先保護誰?
“想要申請注冊圖形商標,但是這個圖形商標之前已經被人登記了版權獲得了美術作品著作權,加入我申請注冊的這個商標注冊成功,那么商標權和著作權有沖突的時候,法律上會優先保護哪個呢?”前不久有個客戶來咨詢咕咕狗知識產權,相信有很多人也會有這個疑問,小編先帶大家來認識下商標權和著作權。
1、商標權和著作權的區別
(1)商標權:申請人需要將相關材料提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進行商標注冊申請,期間要經歷商標受理-商標形式審查-商標實質審查-商標初審公告-商標注冊公告等相關流程,只有獲得商標注冊公告的商標才正式獲得商標權,這個過程少則八九個月,長則需要兩三年,甚至還有申請注冊失敗的可能。商標權受《商標法》保護,有效期為十年,到期前可以辦理商標續展,只要維護得當,注冊商標可以長期使用下去。
(2)著作權:其實當一個作品創作完成時,就會相應獲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但是我們通常為了在發生侵權時有力舉證,可以將作品相關材料整理提交到版權局去進行作品登記,作品登記成功后,會獲得作品登記證書,辦理通常耗時34-40個工作日,還可以進行加急辦理。著作權的有效期可不比商標權,如果是個人創作的作品,有效期為作者死后的50年的最后一天,如果是隸屬于公司作品,有效期則為發表后的50年的最后一天。
2、商標權和著作權發生沖突,優先保護哪個?
保護在先權利原則——在很多知識產權的權利沖突時都會秉持在先權利原則,也就是先來先得。在《商標法》中第九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這里提到的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包括美術作品著作權還有其他權利(比如姓名權、企業名稱權等等)。所以,如果作品產生在先,商標權是晚于作品獲得的,那么優先保護的就是著作權。
所以當作品創作人發現有注冊商標侵犯自身權益時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注冊商標,撤銷成功該注冊商標將會喪失商標權。與此同時我們也就可知,如果自己的注冊商標使用或者借鑒了他人的作品,建議獲得他人的授權,或者直接購買該版權,這樣才能避免侵權行為。不管是商標權還是著作權都凝結著創作人的心血,我們在使用時需要互相尊重,共同保護,這樣才能建立起百年品牌,樹立自己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