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廣西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勵申報的通知
桂市監函〔2023〕216號
各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支持實施廣西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的通知》(桂市監發〔2022〕5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決定組織開展廣西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勵申報工作。
一、申報人條件
申報人應滿足《通知》要求,具體明確如下:
(一)廣西行政區域內高校院所(含設立的研究院、專利運營機構等);
(二)在廣西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中小微企業;
(三)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中心)。
二、申報事項
符合《通知》第一至三條獎勵范圍的事項。
三、獎勵標準
按《通知》相關獎勵標準執行。
四、集中申報時間
申報人請于2023年3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一式三份)及對應的電子版材料報送所在市市場監管局,采用郵寄方式報送的材料以快遞寄出日為準。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申報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2022年廣西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助獎勵申報書》(附件1);
(二)專利轉化證明材料:轉讓或許可合同、相關交易費用票證(或銀行轉賬記錄)、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備案或權屬變更手續合格證明、廣西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見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三)申報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四)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以上申報材料須按順序整理提交,申報書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其他材料蓋騎縫章,必要時提供原件查驗。
六、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分類填報《2022年廣西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助獎勵申報書》(附件1)。
(二)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附件2)。
(三)專利轉讓項目完成時間以取得專利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上的發文日期為準,專利許可項目完成時間以獲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上的日期為準。上述日期均應該在《通知》實施期間內(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請各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本市財政局于2023年3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附件3)報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財政廳。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促進處 陳瑞信,電話:0771-5808851,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 32號0401室
自治區財政廳黨群處 李穎劼,電話:0771-5327947,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69號2108室
2.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財政廳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原文發布:2023-02-09 17:50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