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國家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各市(州)國動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22〕35號)精神,做好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在我省的復制推廣,進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效,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請各地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一、進一步優化竣工驗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向當地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申請多事項聯合驗收的項目,綜合窗口受理申請后分發給聯合驗收法定主管部門(單位),聯合驗收牽頭部門與建設單位確定現場驗收的時間和地點,依法參加聯合驗收的主管部門(單位)按照約定時間開展現場驗收,在承諾時限內完成聯合驗收工作;建設單位向綜合窗口申請單事項驗收的項目,綜合窗口受理申請后轉發給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按照優化的流程,依申請在承諾時限內對項目開展單事項驗收。參與驗收的部門對驗收時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督促建設單位整改。
(一)擴大聯合驗收事項范圍
各地應逐步提高實施聯合驗收的事項數量,逐步將建筑工程竣工規劃核實與土地核驗等“多驗合一”事項、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等事項部分或全部納入聯合驗收,有條件的地區同步做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等備案工作。
(二)精簡驗收(備案)材料
各地可進一步精簡驗收(備案)申報材料,對土地權屬文件、規劃條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及其附圖等可以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填報提供。
(三)優化驗收(備案)手續
現場聯合驗收時,對于驗收事項全部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參與驗收的主管部門(單位)現場簽署竣工驗收意見,履行部門(單位)審簽手續后將驗收合格文件統一提交至綜合窗口,由綜合窗口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視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企業無需再單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對驗收需整改的專業(專項)工程與設施,一次性將整改清單與建議事項清單反饋建設單位,涉及工程質量缺陷的,應當列出整改清單由建設單位簽收。建設單位整改完成后,向綜合窗口提出復驗申請,由依法要求整改的主管部門(單位)開展復驗,限時辦結。建設單位申請單事項驗收的項目,相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后直接出具驗收意見書,并將驗收意見反饋至牽頭部門,牽頭部門依據各部門反饋意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等相關部門在線獲取驗收結果。
二、推廣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對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同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涉及多個單體建筑的建設項目,對其中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設施配套滿足使用功能,能單獨投入使用,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并能夠滿足獨立使用功能的單個或多個單位(子單位)工程,可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住房城鄉建設和自然資源(規劃)等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可予支持,報請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一)單位工程驗收申報條件
1.建設單位在對其他未完工程的完成時限、建設資金保障、逾期或違反許可應承擔的責任等內容做出書面承諾,可申請單位工程驗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綜合評定后予以支持。
2.分期竣工規劃核實、土地核驗等范圍內項目配套設施已建設竣工。
3.規劃許可要求的物管用房不在分期竣工核實范圍內的,應提供符合標準的臨時物管用房。
4.建設單位或個人須將分期規劃實施情況、安全隔離設施的設置等相關內容登報公告、現場公示。擬驗收部分與未竣工部分之間應設立安全可靠的臨時物理隔離,保證擬驗收部分具有安全獨立的使用空間。
5.單位工程已經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和設計圖紙要求完成單位工程全部工程量,滿足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并且已通過建設單位組織的施工質量驗收。
6.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同期配建公共服務設施滿足建設時序要求。
7.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和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技術導則》規定的局部消防驗收條件。
8.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設的,應保持工程完整性,并滿足人防驗收要求。
9.道路、供排水、電力、燃氣、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設施滿足接入條件,已按相關要求規范接入。
(二)單位工程驗收流程
建設單位組織五方責任主體制定單位工程驗收方案,明確單位工程驗收的范圍、擬驗收部分和在建部分的安全防范保障措施、驗收時間。建設單位按照單位工程驗收方案組織自檢,自檢發現的問題整改完成并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向綜合窗口提出驗收申請。鼓勵建設單位申請多事項聯合驗收,實施聯合驗收的,牽頭部門應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實施單位工程聯合驗收的可行性,制定實施方案,綜合評定后,各部門根據職能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單位工程聯合驗收。
(三)單位工程聯合驗收要求
1.單位工程驗收前:五方責任主體應共同對具體區域劃分協商一致并制定相應的單位工程聯合驗收方案;應保證其范圍內各分部工程已驗收合格,為其提供功能保障的設施設備、安全疏散、設備用房等應驗收合格且應達到使用標準;相關的質量控制資料工程技術經濟資料應齊全、完整;應取得電梯等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準許使用文件)或達到相應使用標準。五方責任主體單位應提出需要整改的問題,形成質量問題清單和對應的整改清單,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整改完畢并經各方責任主體單位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組織單位工程驗收。
2.單位工程驗收程序、組織形式、參與人員等應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有關要求。
3.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規定的,責令改正。單位工程驗收的資料應作為其對應的項目竣工驗收的資料附件。
4.項目全面竣工后,復核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及兼容比例、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指標。
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車通道能夠正常使用;與其他區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防火、防煙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水源、消防電源均滿足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設計文件要求;消防設施能獨立運行。
6.擬投用部分滿足國家安全要求。
7.單位工程驗收時,原則以完整的人防工程防護單元為最小驗收范圍,該范圍內人防工程功能形成并有符合要求的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竣工報告、防護設備安裝綜合檢測報告、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等資料。若單位工程驗收區域不能形成完整的人防防護單元,則該區域人防工程納入后續驗收范圍進行聯合驗收。
8.對已驗收的單位工程應當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減少二次污染。正在施工中的工程應當做好各單位工程之間的防護隔離措施,杜絕安全事故。
三、強化組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同。各地相關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主動復制推廣細化方案做法,促進項目竣工驗收及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順利推進,確保復制推廣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
(二)加強學習借鑒。各地相關部門(單位)要認真研究分析先進地區可復制可推廣的項目竣工驗收經驗做法,主動對標對表,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舉措,推廣實施,減少企業等待時間,加快項目投產使用,進一步提高竣工驗收工作質效。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地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風險管控,夯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措施,完善監管機制,實現項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確保項目整體符合規劃要求和質量安全。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國家安全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