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通過!關于2023年南寧市“人才飛地” 擬認定名單的公示
時間:2023-12-08 11:17
南科示〔2023〕38號
根據《關于印發〈南寧市“人才飛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南科規〔2023〕2號)精神,經申報、資格審查、專家評審、會議研究等流程,擬認定南寧燎旺車燈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南寧市“人才飛地”智能車燈研究中心(上海)為南寧市“人才飛地”,現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12月13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認定結果等有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具名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有效聯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簽署真實姓名,單位提出異議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市科技局將按規定對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市人民政府大樓10樓,郵政編碼:530028,聯系電話:5533963。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南寧市“人才飛地”擬認定名單
2023年12月6日
原文發布:2023-12-07 09:45 來源:南寧市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