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換證有關事項的通知
西寧市城鄉建設局,海東市、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相關企業:
為統籌做好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換證延續工作,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換證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自2024年3月1日起,取消的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由“青海省工程建設云系統”統一換發有效期一年的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取消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由“青海省工程建設云系統”統一換發有效期一年的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企業自行按照《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證對照表》(附件1),在“青海省工程建設云系統”申請換發有效期一年的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
二、涉及鐵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方面工程設計丙級資質,鐵路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三級,公路工程專業監理甲級、水利水電工程監理甲級、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農林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換證,企業按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要求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
三、企業換證取得資質項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后,應在該資質項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在“青海省工程建設云系統”申請延續。資質換證及延續相關規則詳見附件2。
四、企業換證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項不得辦理重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變更等業務,需延續通過后,才能申請辦理。
五、企業申請資質延續按照我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青建工〔2023〕362號)要求辦理,申請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企業資質項有效期屆滿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項自動失效。
六、企業如在換證或延續時遇到問題,可咨詢我廳建筑業監管處或勘察設計處,聯系電話:6145762(建管處)、6146148(勘察設計處)。
附件:1.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證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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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