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場監督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南寧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的通告
為引導企業誠信守約經營,鼓勵支持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促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依據《廣西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南寧市“守合同 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南寧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不含分支機構)且依法成立起至申報之日滿2年;
2.完成2023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并公示;
3.企業和品牌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
4.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合同履約狀況好);
5.經營效益良好;
6.社會信譽度高;
7.自愿參加并通過“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進行申報并向社會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業有以下行為的不得申報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時,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
2.在申報年度內有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僅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記錄、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3.在申報年度內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4.在申報年度內存在有關部門行政處罰記錄(不包括受到行政處罰后已完成信用修復的記錄);
5.存在被撤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未滿限制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自愿申報,通過登錄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scjgj.nanning.gov.cn/)--“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登錄入口,填報申報數據。企業應當如實填報申報數據,并對申報數據真實性負責。
(二)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各分局負責初審、推薦等工作。
(三)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公示符合條件的企業,公示期為一年。
四、申報企業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應提交的材料(所提交的材料要加蓋公章)
1.《2023年度南寧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表》(下載打印申報系統中填報完成并保存提交的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基本情況說明(企業簡介);
4.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申報表中表七、表八所列材料的復印件)。
(二)應提交材料的要求
1.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
2.紙質材料按“(一)應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裝訂;
3.不接受手寫的《2023年度南寧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表》。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確保所填報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凡通過弄虛作假手段獲得“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企業,我局將撤銷其公示資格,在兩年內不得申請參加公示活動。
(二)申報工作及網上填報信息等相關事宜將在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nanning.gov.cn/)及“南寧·守合同 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上發布,不再另發信函通知。
(三)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2024年10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
(四)公示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企業網上申報、報送紙質材料時間等相關事宜請咨詢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0771-5518657;
橫州市市場監管局:0771-7266919;
賓陽縣市場監管局:0771-8234532;
上林縣市場監管局:0771-5222983;
馬山縣市場監管局:0771-6827951;
隆安縣市場監管局:0771-6532012;
興寧區市場監管局:0771-3294953;
江南區市場監管局:0771-4824979;
青秀區市場監管局:0771-5523421;
西鄉塘區市場監管局:0771-2825126;
邕寧區市場監管局:0771-4791682;
良慶區市場監管局:0771-4512812;
武鳴區市場監管局:0771-6023531;
高新分局:0771-3394109;
經開分局:0771-4972381;
東盟分局:0771-6305926;
專業市場分局:0771-2618768;
青秀山分局:0771-5351053。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原文發布:2024-04-08 09:58 來源:信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