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項目信息數據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住建委,有關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39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做好本市工程項目數據信息歸集與管理,提高工程項目數據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落實數據審核監管責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工程項目信息歸集
(一)歸集的對象、內容和形式
本市開展信息歸集的工程項目分為房建市政類工程和其他行業工程,其他行業工程指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已竣工驗收合格的礦山、電力、冶金、石油化工、機電等類別工程項目,不包括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類別工程項目。
信息歸集的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和竣工驗收(備案)信息。
信息歸集通過兩種形式開展,包括業務辦理環節數據信息的自動歸集和未歸集信息的補錄完善,均通過天津智慧住房建設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智慧住建平臺)完成。
(二)房建市政類工程項目信息歸集
新開工建設的房建市政類工程項目信息,通過智慧住建平臺各環節業務辦理系統自動歸集至本市項目庫,并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四庫一平臺)。其中:工程項目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通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模塊歸集;施工圖審查信息通過施工圖審查模塊歸集;施工許可信息通過施工許可審批模塊歸集;竣工驗收備案信息通過竣工驗收備案模塊歸集。
尚未歸集至四庫一平臺或部分環節信息缺失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登錄智慧住建平臺補錄完善相關信息。
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以下稱“分包工程”),分包單位可在總承包工程項目信息歸集的基礎上錄入分包合同信息。
(三)其他行業工程項目信息歸集
本市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其他行業工程,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可在智慧住建平臺據實錄入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和竣工驗收信息,上傳項目所在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出具的工程項目真實有效的書面意見后完成歸集。涉及相應的專業分包信息,歸集方式參照房建市政類專業分包。
按照住建部有關工作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驗收的房建市政類工程和其他行業工程,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專業工程項目信息無需錄入歸集。
二、關于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分級管理
(一)管理原則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對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實行分級管理和開展數據專項治理等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號),項目信息數據分為A、B、C、D四個等級,A、B、C級數據分別由省、市、縣級住建部門審核后確認,D級數據為建筑市場主體自行填報。結合我市情況,A、B級數據分別由市、區住建委審核確認,我市無C級數據。
工程項目整體不設置數據等級,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許可信息、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均可單獨確認數據等級。分包合同數據等級原則上不高于對應的總承包合同數據等級。
(二)實施方式
已完成歸集的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可根據需要通過智慧住建平臺申請提升數據等級。房建市政類的,由市、區住建委按照監管權限,結合項目審批、監管情況審核后,分別確認為A級和B級;其他行業工程的,由項目所在地的區住建委向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核實后,確認為B級。B級數據可經市住建委審核確認后,提升為A級。
三、關于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勘誤
已歸集至四庫一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數據,不得隨意增刪改。確因數據對接等原因存在錯誤或者缺少部分字段信息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可通過智慧住建平臺提出勘誤申請,市、區住建委審核后,由市住建委匯總,報請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信息數據勘誤。
四、關于業績確認
按照有關通知要求,辦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審批事項所需企業和個人業績應歸集至四庫一平臺。擬申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資質的企業,可通過智慧住建平臺提出業績確認申請。企業需在智慧住建平臺完善企業業績指標信息、個人業績指標信息等數據信息后,參照項目數據信息等級確認的方式逐級確定業績數據等級。
申請業績確認涉及的工程項目應為已竣工驗收、相應環節數據信息完整準確、等級為B級及以上;個人業績應由專業技術人員完成業績時所在的企業提出確認申請。
五、工作要求
(一)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錄入信息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通過智慧住建平臺錄入相關信息數據時,應當認真核對數據,按照系統提示據實上傳佐證材料,并做出承諾。
(二)各區住建委要嚴格落實數據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審核責任人員,明確監管責任、嚴格審核把關,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防止虛假信息歸集上平臺。審核過程中,可通過函詢等方式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核實。
(三)市住建委將對已歸集和確認數據等級的工程項目信息進行隨機抽查,及時更正存在數據錯誤的工程項目信息,清除虛假信息。對查實填報虛假信息的單位,市住建委將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刪除虛假信息,并公開通報,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核實確認把關不嚴、項目信息數據錯誤較多的區,將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