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兵團各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工程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優化兵團建筑市場營商環境,我局就進一步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諾資質范圍
我局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總承包二級資質、建筑業企業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勘察企業乙級資質、設計企業乙級及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
二、告知承諾內容
申報企業按照《行政許可法》《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等相關規定對下列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承諾:
(一)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除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以外申報主要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及學歷證書,技術工人培訓考試合格證書,資質標準要求的辦公場所、廠房產權證書或租賃協議等材料,資質標準要求的自有機械設備發票掃描件(不包括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等材料;
(三)企業法人對申報的職稱人員、技術工人社保繳納材料等。采用人員的社保必須僅由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繳納,以子公司或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人員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四)能夠反映企業凈資產的前一年度或當期的合法財務報表。
以上內容若與國家或住建部最新政策不一致的,則以國家或住建部政策為準。
三、審批流程
(一)申請。申報企業登錄兵團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zwfw.xjbt.gov.cn/)或直接登錄兵團建筑業監管信息化工作平臺網上辦事大廳(http://49.119.98.70:8026/qymh/frame/pages/szjs/login),按相關提示在平臺上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系統自動生成《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填寫申請人承諾書(附件1)、企業法人社保繳納承諾書(附件2),承諾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完成簽字、蓋章,并做到數據齊全、填表規范、印鑒清晰。
(二)受理。兵團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在平臺上接收申請材料和申報企業告知承諾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受理推送至審批環節,不符合的予以退回,企業可重新申報。
(三)審批。相關業務處室依據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承諾申請辦理審批手續,提出審批意見。
(四)公示。審批意見通過兵團建筑業監管信息化工作平臺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意見不同意資質申請事項的,企業可以在公示期內進行陳述,陳述只能針對原有材料作出說明,不能增加新的業績或補充、替換新的人員。
(五)公告。審批意見通過且公示期間未收到投訴舉報的,在兵團住建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并發放證書。企業進行陳述的,我局對材料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在兵團住建局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并發放證書。
(六)核查。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我局將對其開展資質核查,重點核查辦公場地、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職稱技術人員等企業主要人員參保及到崗情況。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采用信息化手段核查企業情況;
(2)派出核查組實地核查;
(3)發函商請外省、市相關主管部門協助核查。
四、監督管理
(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等多種監管方式,加強審批后的監督檢查。對通過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且3年內不受理其相應企業資質申請事項,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中國,全面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造成建設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由申請企業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二)探索建立企業資質常態預警機制。依托兵團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將《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等資質標準及住建部現行政策要求嵌入系統,對企業主要人員等情況與資質標準進行比對,將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的標注“資質異常”并對外公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文件和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