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關于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工作要求,扎實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充分發揮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效能,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促進施工企業保持安全生產條件,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了《關于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8日
聯系電話: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66069890、66069579
工作郵箱:30471799@qq.com
附件1:關于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
附件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標準(征求意見稿).doc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充分發揮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效能,省廳決定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促進施工企業保持安全生產條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現將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核查方式
省廳建立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模塊,依托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建筑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系統等各類平臺系統,以每24小時一次的頻率,線上動態核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行異常標注。被異常標注的企業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經相關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依規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暫扣,直至吊銷。
二、核查內容
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模塊,重點核查持有下列14類資質之一的建筑施工企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核查以下內容:
(一)核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1.核查對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已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進入房屋市政施工市場的建筑施工企業。
2.核查標準。企業是否按照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時的三類人員配備標準足額配備。
3.異常標注。如企業沒有達到三類人員數量要求,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二維碼”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期間,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暫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法人變更等相關業務。企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其在建項目立即停止施工。
4.取消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后,應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自動取消異常標注。對連續90日仍被異常標注的企業,由企業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進行復核,確認其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省廳依法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核查在建項目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狀態
1.核查對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攬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企業,包含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
2.核查標準。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3.異常標注。如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未及時延期的,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二維碼”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期間,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業務。企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其在建項目立即停止施工。
4.取消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后,應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自動取消異常標注。對因異常標注而導致在建項目中止施工的,由在建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時處理。
(三)核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資質證書匹配情況
1.核查對象。持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省內建筑施工企業。
2.核查標準。持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3.異常標注。如企業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但其未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二維碼”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進行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后,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4.取消異常標注。企業被異常標注后,應立即整改。企業重新持有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后,自動取消異常標注。
(四)核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政處罰情況
1.核查對象。因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因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被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吊銷等行政處罰的省內企業。
2.異常標注。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二維碼”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異常標注。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項目,發生問題的在建項目停工整改。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吊銷后,不得進行任何施工活動,且一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3.取消異常標注。企業在暫扣期滿前10個工作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接到申請后,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在暫扣期滿時取消異常標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建立?施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機制是加強建筑施工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加快構建新型數字化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本機制宣貫工作,督促屬地建筑施工企業和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常態化自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保持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二)重點監管,督促達標。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異常標注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指導異常標注企業盡快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對此類企業日常巡查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條件達標。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將安全生產許可動態核查與執法檢查、暗查暗訪等方式有機結合,提高核查工作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積極引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核查推動企業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三)嚴管重罰,打非治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異常標注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緊盯各類違法行為不放,堅決杜絕執法檢查“寬松軟虛”、走過場走形式,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重點監管,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個人,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四)健全機制,長效推進。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依托各類監管信息平臺大數據分析,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安全生產動態核查長效機制,對本地建筑施工企業、房建市政工程、從業人員開展安全風險實時監測、預警、處置,持續推動施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