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關于2024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動態核查情況的通報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肅省國防動員辦公室關于聯合開展2024年度全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建設〔2024〕172號)工作安排,各地組織開展了勘察設計行業動態核查工作。省住建廳對各地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工作情況進行了線上核查,聯合省國動辦對部分市州設計項目進行了線上復核,對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了信息化核查,現將2024年全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動態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從核查總體情況看,各地能夠積極推動落實省住建廳、省國動辦有關工作部署,認真履行監管責任,深化落實全過程閉環管理工作要求,加強數字化監管和互聯網抽查,積極推行“無感監管”。蘭州新區等地積極推進勘察信息化監管,實時跟蹤項目勘察進展,對不按規定上傳工作信息及不及時整改的勘察單位發送提醒函,并將現場勘察工作質量納入綜合信息評價;蘭州、白銀、酒泉、嘉峪關、金昌、天水等地組織專家對勘察設計成果進行了復核,慶陽市住建局聯合國動部門對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情況進行了專項核查。
受檢的大部分企業及項目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自覺加強企業管理和行業自律。但從檢查結果看,仍然存在部分企業從業不規范,勘察設計文件質量不高,質量主體責任履職盡責不到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不嚴格,經審查合格的圖紙抽查中仍然出現質量問題,甚至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一、市州核查情況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了檢查工作。各地共抽查勘察設計企業333家,延伸抽查項目499個,發現問題475項。主要存在勘察質量信息化上報工作不規范不及時,圖紙閉環管理要求執行不嚴格,相關責任人員履職不到位,現場工作不到場;部分企業項目技術資料存檔不齊全,企業辦公場所、骨干技術人員等情況發生變化后信息變更不主動不及時;勘察設計成果文件設計深度不足,違反現行設計標準規范等方面。各地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向企業和項目所在區縣進行了反饋督辦。
二、省級核查情況
(一)勘察質量核查情況。省住建廳依托“甘肅省勘察質量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組織技術力量以信息化方式對各地勘察質量逐月開展滾動復核,累計復核項目263個,下發了《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反饋勘察質量復核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信息化常態監管,及時處置勘察違規行為,依法打擊各類弄虛作假行為。
(二)勘察設計成果文件復核。省住建廳聯合省國動辦,按照省級初核、市州復核、省級復查的工作程序,組織資深專家以醫院、學校、養老院、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型場所和地質避險搬遷、保障房、商品房、加裝電梯等項目,人防工程,建筑裝修改造項目和城市熱力、燃氣、橋梁等為重點,隨機在線抽取蘭州市、武威市、隴南市、定西市、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臨夏州、蘭州新區共80個項目進行了勘察設計質量安全復核。共發現66個項目存在問題157個,其中10個項目涉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詳見附件1)。根據發現的勘察設計質量安全問題(詳見附件2),向相關市州住建部門印發了《關于下發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安全復核反饋意見和建設行政執法建議書的通知》,要求市州住建部門督促項目單位進行整改,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對省廳下發執法建議書的涉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10個項目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施工圖審查機構核查。省住建廳依托“甘肅省勘察設計行業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審查人員現狀情況,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和《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資格核查的通知》(甘建設〔2024〕253號)對全省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了核查,14家審查機構不符合規定條件,45人不再符合審查人員條件。
三、存在的問題
從各市州上報的工作報告和省級核查情況看,我省勘察設計質量水平總體受控,市場行為有所規范,全過程數字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方面
各地監管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大部分市州特別是區縣一級勘察質量信息化日常監管工作落實不力,對現場上報數據疏于監管,未能有效應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勘察現場作業規范化。二是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圖紙數字化全過程閉環管理要求督促落實不力,設計變更管理不嚴格,仍然存在線下變更和以聯系單代替圖紙變更的情況;完工項目未按要求編制竣工圖,反映出各地未按規定將平臺中通過審查備案的圖紙作為驗收依據,竣工檔案驗收制度落實不力。三是項目前期審查把關不嚴,對委托或購買的施工圖審查服務要求不嚴格,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仍然存在未能完全落實有關強制性標準和無障礙、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減碳等政策規定的情況。四是平涼、定西等個別市州核查工作不深入,專業技術力量支撐不足,未能有效發現問題。
(二)勘察設計行為方面
勘察單位:落實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有關要求不嚴格,外業和室內試驗工作上傳信息不及時,部分上傳的勘察綱要等工作文件未按規定進行內部審核簽批,工作布置缺項,所附工程探點平面布置圖不按規定給出引測點坐標和相關圖例;現場作業管理不規范,部分項目未上傳鉆探影像或鉆探影像的鉆孔數少于勘察任務書中要求的鉆孔數,現場取樣后未按要求粘貼取樣標簽,無法印證項目名稱和取樣孔位、取樣類型、取樣時間、土樣野外定名等信息,極易造成室內試驗的混淆串用;個別項目負責人以背影照片、“無臉”照片應付現場履職影像采集要求。這些問題暴露出部分勘察單位現場作業管理不規范,質量控制不自覺,項目負責人對現場工作失察失管,內部審核機制缺位,部分地區對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工作重視程度不足。
設計單位:現場服務不到位,存在不按規定到場進行交底、驗收,部分設計單位指派不具有相關執業資格的人員參加驗收等問題。部分設計單位落實圖紙數字化全過程閉環管理要求不嚴格,存在不按規定寫明變更原因和具體變更情況,圖紙會審意見確認后未及時在線出具設計變更等問題。
(三)勘察設計成果方面
一是成果文件質量不高,內部質量校審不嚴,存在項目勘察評價漏項和分析錯誤,設計圖紙表達同計算文件不一致等問題。二是設計依據不充分,存在改造加固項目所依據的鑒定報告存在鑒定內容缺項,設計參數取值無相關依據,設計圖紙和鑒定報告不符和采用已廢止的標準、圖集等問題。三是落實相關政策文件不到位,存在設計深度不足和設計漏項、甩項等問題,如將建筑屋頂光伏系統詳圖甩給二次深化設計,人行天橋設計不完全滿足無障礙通行要求。四是存在違反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應”字類規范條款和強制性規定的問題。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方面
一是部分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人員配置不符合規定條件(詳見附件3)。二是部分審查人員因超齡、注冊執業關系發生變化和近5年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受到行政處罰等原因不再符合審查人員要求(詳見附件4)。三是部分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質量不高,施工圖審查合格的圖紙仍存在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問題。
四、處理意見
(一)我廳聯合省國動辦開展勘察設計質量安全復核發現的問題,已向相關市州書面反饋意見并下發執法建議書,相關市州要按要求責令有關責任單位按時在甘肅省工程建設圖紙全過程數字化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完成整改,并對涉嫌違法違規的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二)勘察質量滾動復核發現的有關問題,各地要按照我廳通知要求及時督促整改,對屢改屢犯、弄虛作假的勘察單位和相關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三)對審查人員不達標的14家審查機構,限期2個月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我廳復核。其中審查專業配置不齊的甘肅西苑勘察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和中鐵二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凍結甘肅省工程建設圖紙全過程數字化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推送接收功能,暫停審查業務。
(四)對已不再符合審查人員要求的個人,移出甘肅省勘察設計行業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審查人員庫。對本次勘察設計質量安全復核發現的漏審強條的專業審查人(詳見附件5),自通報印發之日起,暫停審查業務,視后續查處情況進一步處理;因暫停本次漏審強條人員審查業務后勘察專業無實際審查人,天水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審查業務同步暫停。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強化全過程監管。各地要持續加強勘察設計全過程閉環管理,不斷提升勘察信息化監管時效性,規范勘察現場作業行為;將施工圖審查質量作為委托和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的重要參考,不得壓縮合理審查周期;加大勘察設計成果抽查檢查力度,強化關鍵環節監督檢查,督促勘察設計單位加強現場服務,嚴格設計變更管理,杜絕線下變更,強化竣工圖檔驗收。
(二)加強住宅勘察設計質量監管。要深入落實城鎮住宅工程質量問題重點整治,進一步加強對住宅項目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檢查,強化信用管理和市場現場聯動,對防范住宅質量易發問題、細化提升住宅品質方面涌現出的“好設計”和相關單位、個人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違反《住宅項目規范》等國家強制性標準,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查處曝光,強化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處罰。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勘察、設計單位要對本次通報的問題認真組織學習,舉一反三,不斷優化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認真落實逐級校審制度。嚴格依據項目批準文件、規劃條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進行勘察和設計,全面執行新版通用規范、項目規范,落實現行政策要求,努力提升工程品質。
(四)落實審查責任。審查機構要進一步健全內部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對此次核查發現的漏審、錯審問題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防止漏審錯審等質量問題一再發生。要嚴格審查人員管理,加強教育培訓,不得使用不符合條件的審查人員;審查人員要嚴守職業道德,嚴禁將本人審查帳號交由他人進行審查。
(五)加強行業自律。省勘察設計協會要積極開展有關施工圖審查的政策、法律、法規、管理和技術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就法規、管理和技術等方面內容組織相關人才培訓,互評互學等業務交流,抓好行業自律。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