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
一、政策背景
當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問題還時有發生。工程建設涉及主體多,適用法律法規規范多,管理環節多,監管要求多。為有效破解當前工程建設領域面臨的矛盾問題,省住建廳按照“全周期整合、全要素管控、全主體覆蓋”原則,錨定“防風險、補短板、促規范”目標,創新制度設計,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清單化”手段厘清各方責任邊界,用“全鏈條”思維整合監管流程環節,借“數字化”技術賦能治理效能提升,構建涵蓋“源頭嚴控—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全鏈條治理體系,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效能。
二、起草過程
《指導意見》起草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全過程管理短板,深入分析工程事故案例,認真研究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充分借鑒各省有效經驗,立足我省實際,廣泛征求各市(州)住建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充分吸收合理建議,履行了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形成本《指導意見》。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強化主管部門全過程監管。為解決監管部門風險預判不足、監管重點模糊、問題整改不閉環、執法震懾偏弱等問題,
一是源頭防控,建立監督事項交底、風險隱患提示、重點項目重點監管等制度,讓參建方“知風險、明要求”。二是夯實過程監管,實施責任包保、閉環管理、三級聯動、暢通舉報等機制。三是嚴厲打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行為,重點實行市場行為“三查”。四是全面協同監管,問題線索同步移送紀檢監察、公安、司法機關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實行“聯合懲戒”。
(二)明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為解決部分建設單位首要責任不明確、不落實,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漠視工程質量安全,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任意趕工期、壓造價,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一是建立《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清單》,細化工程建設全過程10個方面具體職責,明確建設單位質量、安全法定責任和法人授權、項目負責人負責機制。二是加強建設單位履約管理,嚴禁壓縮工期、拖欠工程款、規避消防驗收等行為。三是壓實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責任,每周組織例會、巡查,檢查承建各方責任落實,向主管部門報告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控勘察設計質量。為解決設計文件審核不嚴導致錯漏、擅自變更結構設計埋藏安全隱患、驗收簽字“走過場”降低質量標準等問題,一是加強勘察設計行為管理,規范“校對、審核、審定”三級校審和設計文件先交底后施工制度。二是規范設計變更和驗收,強制要求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重新報審,嚴格執行先查驗后驗收制度,倒逼設計單位全程參與質量管控,避免“紙面合規、實際缺陷”現象。
(四)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為解決施工環節存在質量隱患發現滯后、安全監管手段單一、責任追溯困難等問題,一是建立質量問題“即時反饋、分析溯源、閉環整改”機制,周分析、月總結,防止“小問題積累成大隱患”。二是通過“三檢制度+影像留痕”,確保每道工序可追溯,杜絕偷工減料、違規操作。三是指導企業建立“吹哨子”“安全日志”“三互小組”安全機制,提升監管效能。
(五)嚴控工程監理檢測環節。為解決工程監理檢測領域存在監管缺位、數據失真、結論造假等問題,一是明確監理每日至少2次巡查、關鍵工序旁站及見證取樣,預拌混凝土、裝配式建筑、鋼結構工程等實行駐場監理、駐廠監造等制度。二是應用二維碼標識管理檢測樣品,實現“取樣、送檢、報告”全流程可追溯,杜絕“調包送檢、虛假報告”。三是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得作為竣工驗收依據,強化建設單位對檢測環節的管控責任,確保質量責任鏈條完整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