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廣西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標桿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48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2021年廣西工業質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園區〔2021〕116號)文件精神,按照《廣西“質量標桿”認定活動實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3〕8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為提高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現決定開展2021年廣西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標桿”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開展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礎上,對照實施方案中認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按照《質量管理標桿遴選說明》(見附件1),自愿提出申請。
(二)申報企業必須是獨立運營單位(獨立法人或集團子公司),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在誠信、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2.質量標桿所運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術)和經驗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對質量和績效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
(三)具有較高質量聲譽。獲得過與質量管理相關的榮譽,獲質量獎、質量管理先進企業等稱號的企業優先支持。
(四)申報企業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相關的分享交流活動。
二、重點領域
(一)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以及工業基礎軟件等領域企業運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
(二)創新能力強、在細分市場占有率較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質量管理創新和質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經驗。
三、申報時間和申報流程
(一)申報廣西“質量管理標桿”企業填寫質量管理標桿申報推薦表(見附件2)和經驗總結及證實材料(見附件3),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材料初審并匯總行文推薦上報。請于8月31日前將紙質材料1份和電子光盤1份(WORD或PDF文檔)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工業園區和科技處。
(二)我廳于9月1日起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情況,視情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抽查審核。
(三)我廳組織有關專家召開廣西“質量管理標桿”評審會進行綜合評審,并確定2021年廣西“質量管理標桿”名單。
四、工作要求
“質量管理標桿”活動的核心是引導工業企業學習實踐“質量管理標桿”的成功經驗,提高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水平。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質量管理優秀的企業申請2021年廣西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標桿”,并組織工業企業參加形式多樣的“質量管理標桿”經驗交流學習活動,并在年底進行總結。
聯系人及電話:阮海瓊,0771-8095253,李欣遙,0771-8095267
郵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工信大廈714室
附件:1.2021年廣西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標桿”遴選說明
3.“質量管理標桿”經驗總結材料要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廣西工業企業“質量管理標桿”
遴選說明
一、遴選范圍
工業企業在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聯網手段,通過引導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周期開展質量管理和質量提升,促進產品、工程、服務質量和經營質量提升的適宜、系統、有效的經驗,并能為其他組織學習借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的經驗。
(一)企業運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進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提高質量和效益,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既可以是全面的質量管理和提升經驗,也可以是應用某種方法或在某個方面的專項質量管理和提升經驗。
(二)企業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提高用戶滿意度和企業效益,促進質量管理模式創新的典型經驗。
(三)企業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促進了產品或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取得良好經營績效的典型經驗。
(四)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具有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新穎化特點,并在質量管理創新和質量提升方面具有顯著成效的典型經驗。
(五)企業運用質量管理方法(技術)在綠色節能、環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會公益性事業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協調優化的典型經驗。
二、質量標桿遴選標準
(一)科學性和創新性。
1.所應用的管理方法(技術)符合普遍性認知的科學規律,符合質量品牌管理發展趨勢。
2.所借鑒的管理方法(技術)能結合企業實際進行應用,并具有創新性;或是企業結合實際獨創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3.所提煉的典型經驗是成功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的核心內容,且邏輯清晰,內容完整。
(二)系統性和示范性。
1.典型經驗應展示管理方法(技術)如何得到系統性應用。包括相關的組織管理、政策制度、資源保障和實施過程等。
2.典型經驗應對關鍵環節重點說明,展示特色和亮點,包括從中獲得的經驗或教訓,以增強典型經驗的示范性。
(三)顯效性和發展性。
1.以相關的數據和事實說明,通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企業的質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顯提升。鼓勵展示連續多年數據,以及與競爭對手和標桿的對比數據,以說明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
2.用證據表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經驗,在同行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可借鑒性。
附件3
“質量管理標桿”經驗總結材料要求
一、總結材料
(一)質量標桿名稱。
質量標桿名稱應體現典型經驗的特征。命名規則為:(企業)+(典型方法技術)+(經驗)。如:××集團公司實施六西格瑪設計的經驗。
(二)摘要。
簡要介紹應用的管理方法(技術)、推進情況、主要成果、特色亮點,以及該經驗所獲得的評價或認可。
(三)企業概況。
企業概況應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企業性質,創建時間,歷史沿革;所屬行業,行業代碼;地理位置,面積;主要業務范圍,主要產品和服務;生產經營情況;企業文化特色,組織的使命、愿景和價值觀;企業資源狀況,包括人力、技術、信息和知識、基礎設施、供應商和客戶;企業的社會責任狀況;榮獲的相關榮譽等。
(四)管理方法(技術)的推進和應用情況。
介紹企業推進管理方法(技術)的過程、做法等,重點體現實施要點、特色亮點。成果的核心內容要通過具體數據、圖表等方式展現,必要時適當舉例。
(五)管理方法(技術)的實施效果。
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展示與典型經驗相關的績效結果,如經濟效益、管理效益、社會效益等。可提供近三年的相關指標數據,及適時與競爭對手和標桿對比情況。
二、證實性材料
證實性材料包括:
(一)組織合法經營的證明(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二)近三年獲得國家、省部級以上質量品牌榮譽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企業認為還應提供的其它證實性材料等(近三年財務報表或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等)。
三、總結材料的格式要求
質量管理標桿典型經驗總結材料(下稱“總結材料”)應突出主題事項,體現典型經驗的理論觀點、方法特點、實踐要點以及效果亮點,編寫內容應詳實、言之有物,邏輯清楚、重點突出、圖文并茂,具有較強的可借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