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商標糾紛再起波瀾,商標侵權后果嚴重!
據了解,近日“好聲音”與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標之戰的戰火再次升級。如今這兩個影視公司之間的正面交鋒讓這商標案件進入了白熱化階段,辰聯小編為您講解案件進展情況。
日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唐德影視認為,燦星文化未經授權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包含“中國好聲音”的商標標識等標識的行為,已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構成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
“好聲音”商標之爭源于去年年初。當時,由燦星公司制作、在浙江衛視播出的《中國好聲音》播出前四季后,沒有與荷蘭Talpa公司就其開發的《the Voice of China》節目續約,唐德影視以高價與荷蘭Talpa公司簽訂了四年的制作播出合同。自此開始,唐德影視與燦星制作、浙江衛視之間就節目模式版權、商標權、節目名稱權等引發了多起爭議。
在此次庭審前,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發表聲明稱,《中國好聲音》系該集團旗下浙江衛視創意的電視欄目名稱,經浙江衛視逐級上報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并獲批準后,進行合法使用。故此,浙江衛視已于5月初對唐德影視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要求唐德影視立即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并賠償1.2億元經濟損失。
本次庭審中,原告與被告雙方當事人圍繞原告是否具有其主張的注冊商標、未注冊馳名商標、知名服務特有的名稱等權利或權益基礎,被告是否實施了涉案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及其責任承擔方式等爭議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合議庭當庭未對該案宣判,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在不斷加大,商標注冊、版權登記及專利申請等都是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方式。本次“好聲音”的商標糾紛案件可能還需要進行長時間的拉鋸戰,最終宣判結果需等待些時日。“好聲音”前四季都受到的觀眾的喜愛,收視率居高不下,從以上的“商標侵權”案件來看,一個好的商標其商業價值是難以估量的。無論最后宣判結果如何,擁有商標權占有絕大的優勢,一旦發現有侵權行為才能拿其法律武器維護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