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于勞動仲裁裁決結果不滿意的才可以起訴到法院。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一般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2、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大部分地區還要求提交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3、提交材料齊全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給申請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然后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進行開庭審理。庭審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開庭前也許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立案后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
4、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