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規定,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首先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并加蓋所屬公司公章。
2.所有股東簽名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3.所屬企業的公司登記附表,需囊括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并加蓋公司公章。
4.監事變更申請書文件。
5.變更企業新任監事身份證復印件。
6.法人U盾和新監事的U盾。
7.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8.如果變更的監事占股,則還需要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要變更的監事具體的股權比例。
公司監事變更,按照規定,辦理的流程為:
1.召開股東會。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2.形成會議決議。
3.如果變更的監事不占股,則進行網上變更辦理,提交材料,等待審核。
4.審核通過,則變更完成。
2022-05-16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