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合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在成立人數要求上:合伙企業規定合伙人最少在2人以上,沒有最多人數限制,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不允許承擔有限責任的合伙人,因此這點和有限公司的有區別。
2.在注冊金額上: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合伙人的出資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繳納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對勞務出資,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
3.在企業名稱上:該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名稱不得使用有限公司、公司等字樣,確定其合伙企業名稱。該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
4.在經營地址上:必要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經營范圍
5.有企業的章程:合伙人簽訂了合伙協議,就宣告合伙企業的成立,合伙協議是由各合伙人通過協商,共同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以書面形式訂立。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2022-09-28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