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不屬于現有設計且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其中提到的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翩然若驚鴻
咕咕狗概況
新聞報道
加入我們
服務保障
常見問題
開具發票
服務電話
400-047-0007
在線客服
客服時間:8:00-18:00
商務合作
2583325939@qq.com
咕咕狗新浪微博
微信掃一掃,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