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商標駁回是在注冊過程中商標局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查后的一種審查結果,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和禁止使用的規定:比如不能注冊和國家名稱、國旗國徽等等相同的商標,不能注冊帶有欺騙性或民族歧視含義的商標,不能注冊縣級以上地名或外國地名相同的商標,不能注冊含有不良含義的商標等等。
2、與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近似的:這個原因應該是日常駁回過程中出現次數較多的原因,近似也就是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含義、讀音、圖形的構圖、整體結構、顏色組合等等相類似,近似的商標會令公眾容易誤認或者產生混淆。產生這樣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在商標注冊之前沒有進行商標查詢,盲目注冊。
3、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比如侵犯之前他人的著作權、姓名權、肖像權,或者是馳名商標等在先權利的,商標也會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