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個人申請的商標,需提供:個體戶營業執照、商標申請人身份證、駁回通知書原件、駁回通知書信封原件。
2、公司申請注冊的商標,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駁回通知書原件、駁回通知書信封原件。
答: 《商標法》有規定,自收到駁回通知書的十五日之內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一般建議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人進行分析后提交駁回復審材料,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駁回復審都能通過,通常來說被近似駁回的復審通過幾率會比較大,違法規定的駁回基本就是沒有進行復審的意義了,因此,一個好的商標代理人也就成為了駁回復審的關鍵。如果不做駁回復審或者超過期限無法做復審,全部駁回的商標則代表該商標注冊失敗,部分駁回的話就只是之前注冊時候選定的部分商品/服務上不能使用該商標,能使用的范圍一切以下發的商標注冊證上的服務或商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