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建筑施工許可證材料:
復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驗證并加蓋單位公章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二份,原件);
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立項批文,復印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證或相關用地手續,復印件);
5、招標的工程提供施工中標通知書、監理中標通知書;經國家發改部門核準的免標工程需提交免標施工企業資質核準意見表和免標監理企業資質審核意見表(原件);
6、施工合同(有分包的需提交建設單位簽署的“同意”意見及專業分包合同復印件),施工單位為特級或壹級企業的,還須提供勞務分包合同和監理合同
7、施工、監理單位管理人員機構名單(原件);
8、項目經理證、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及注冊執業證、監理員培訓證(原件留存在我局備查,待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歸還);?
9、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文件(原件);
10、、工程質量監督書、安全監督通知書(原件);
11、資金證明或保函(原件);
12、除“四害”合同(復印件);
13、意外傷害保險回執及購買平安卡發票;
14、違章工程質量主體各方質量評定意見表(原件);
15、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收據復印件;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補辦施工許可證流程:
1、建設單位到政務中心住建窗口領取報建表格后到執法大隊接收行政處罰;
2、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房屋安全辦憑鑒定機構當場簽署蓋章且結論合格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受理備案;
3、建設單位向政務中心住建窗口提交國土、規劃審批手續等報建資料;
4、建設單位到政務中心住建窗口、財政窗口核算、繳納報建費;
5、行政審批科報局分管領導審批后頒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6、建設單位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房屋使用安全備案手續。
2022-11-1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