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資質,按照目前建筑行業中的要求與標準,全稱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一項被國家相關部門劃分為四個不同級別的資質類別,分別是特級、一級、二級和三級。其中,建筑工程三級資質和二級資質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資產
二級資質: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三級資質: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二級資質: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 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三級資質: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4 人。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 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 少于 30 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3、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