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程業績
近5 年承擔過下列4 類中的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 項;
(2)高度10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 項;
(3)建筑面積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 項或建筑面積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項。
2022-11-29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