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資產:要求企業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 3 項;
(2)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修工程 3 項。
三、企業主要人員:主要人員包括機電工程專業建造師、化工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工程、油氣儲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4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2022-12-0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