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者類似商品(服務)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日期申請注冊的情況,可被視為商標同日申請。需要注意的是,構成同日申請有四個要件:
1、兩個及以上不用名義的商標申請人;
2、所申請商標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服務)上;
3、所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
4、申請的日期相同。
對于出現商標同日申請的情況,商標局首先會要求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實際使用證據。如證據無效或未能提供證據,商標局將要求各申請人就同日申請的商標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商標局將組織各方申請人參加商標同日申請抽簽,并根據抽簽結果確定在先申請權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