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在有效期到期前的3個月內辦理延期手續,若超過有效期后,安全生產許可證被視為無效,只可重新辦理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可再辦理延期。
答: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末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根據上述法律可以得知,安全生產許可證可以延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