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質轉讓中的要求:
1、人員要求
①我們都知道辦理資質的時候,人員是要達到相應要求才能申報成功的,那么轉讓的資質肯定要達到三級資質等級。企業的主要人員,比如一級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水電工程等人員合計不能低于8人。
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工作經驗;具有隧道專業高級職稱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能低于15人,專業是要齊全的。
③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施工人員不能低于40人,其中施工員、質量員等要齊全;經過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測量工、模板工、鋼筋工等中級以上的技術工人不能低于50人。
2、資產情況
①出讓方的公司資產沒有上限,但是絕對不能出現負債的情況。建筑資質與公司是連在一起的,企業在購買建筑資質以前,必須要核查出讓方有沒有負債的情況。
②除了檢查明面上的負債,潛在的債務也是不能忽視的。因此企業最好是讓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調查,知道企業的具體資產狀況,避免被坑。
二、建筑資質能夠單獨轉讓:
建筑資質是不能單獨轉讓的。因為資質與公司是捆綁在一起的,根本不能單獨使用或轉讓。如果只想要資質卻不想要公司,同時避免有過多的債務,那么可以采用資質剝離的方式。
三、資質剝離
1、資質剝離就是將母公司持有的資質分立出來。擁有建筑資質的企業,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之后將資質剝離出去即可;
2、資質剝離完成以后,子公司變更給需要資質的收購方,這樣就達到了資質轉讓的目的;
3、剝離后的資質衣服的是子公司,就不會出現債務債權等問題,是能夠放心使用的資質。
2022-12-2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