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申請書件
(1)《商標注銷申請書》。
(2)《商標注冊證》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應當說明原因。
(3)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復印件(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的,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中文譯本。
2、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