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資質轉讓出現的問題:
1、轉讓剝離困難:收購建筑資質對于企業來說,只是為了某項工程需要,企業不會收購帶有很多建筑資質的公司,但是單獨收購又會牽扯到剝離分割困難,所以在轉讓之前要了解好剝離的一些程序。
2、債權債務:要了解清楚轉讓方債權債務的問題,如果情況復雜,后續比較難以理清,轉讓結束之后會出現多余的債務問題,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以及精力在轉讓之前完成債務清算。
二、建筑資質新辦就不會向轉讓那樣出現債務以及剝離的問題,新辦的建筑資質是屬于企業自身所有的, 日后可以出售,但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建筑資質改革之后申請條件簡化但是要求卻更加嚴格。
三、建筑資質轉讓是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剝離轉讓,另一種是整體轉讓。整體轉讓是雙方簽署協議,直接購買帶有資質的公司并變更公司。剝離轉讓就是子公司的建立,將資質剝離出去,收購方再進行建筑資質收購。
2023-01-10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