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結合單一性進行判斷,所謂單一性,是指一件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僅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僅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這也是一般說的“一發明創造一申請的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不能把兩項以上的發明創造放到一件專利申請提出,而應分別提出專利申請。
然后,如果多個方案不存在單一性的問題,那么建議結合成本以及全面保護等的角度來確定是部分組合申請、全部單獨申請還是全部組合申請。多件專利(專利群)相比于單件專利,從維護成本、代理成本上來說都是要高的。從穩定性以及保護力度來說,多件專利也顯著優于單件專利,無效要一件一件做,官司要一個一個打,應用得比較好的就是“群狼戰術”,出于無效成本以及訴訟成本等方面的考慮,被訴侵權方通常會采用和解的方式解決問題。
另外,多個技術方案之間存在技術上的較強關聯性,通過專利群(組)的方式申請的,還建議作為同日申請進行申請,這樣可以更全面地保護的,同時還可以防止“自己與自己打架”;如果方案之間不存在較強關聯性,單獨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