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且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除此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級或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證書內容變更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
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