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資質申請表;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相關材料掃描件(任職文件、學歷證、職稱證、基本情況及業績表);3.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注冊信息(已經實現注冊人員信息數據共享的,無需企業在申報平臺內提交資料,經企業勾選注冊人員,由申報平臺自動核驗)、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掃描件。其中,注冊人員個人業績由申報企業需提供業績所在地市級主管部門的業績確認材料;4.非注冊人員相關材料掃描件(學歷證、職稱證、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其中,非注冊人員個人業績需提供業績所在地市級主管部門的業績確認材料;5.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與申報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掃描件;6.主要技術裝備購置發票掃描件;7.專業技術人員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已經實現社保信息共享的,無需企業在申報平臺內提交資料,由申報平臺自動進行大數據比對)。8.辦公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掃描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掃描件。9.加蓋企業公章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錄;若已通過相應質量、安全體系認證的,只需提供相關認證體系證書掃描件。10. 企業合并、分立、改制(重組)方案和情況報告(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并、工程勘察業績的分割、合并等情況),企業合并、分立、改制有關決議文件(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決議,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