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已于2015年11月10日取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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