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賬征收的定義:
1、查賬征收也稱查賬計征或自報查賬。
2、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請其營業額和所得額,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
3、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二、核定征收的定義:
核定征收稅款是指由于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簡稱核定征收。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在適用企業和利潤率與核定應稅所得率上有所區別,具體如下:
1.適用企業:查帳征收適用財務會計核算規范的企業,按收入減成本費用后的利潤找適用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適用對能夠正確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確核算成本費用的企業適用。
2.利潤率與核定應稅所得率上:誰的比率高,如果是利潤率高,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就會少繳稅,否則就會多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