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司名稱變更材料:
1、5-7個公司新名稱;
2、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
3、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4、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5、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申請表;
6、公司章程修正案、承諾書等其它相關材料。
公司名稱變更流程:
1、到工商局領取核名表格填寫資料,提供5個以上新名稱。
2、審核通過后,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填寫。
3、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變更營業執照。
4、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公章。
5、持新的營業執照、印章到基本戶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
變更公司名稱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托書(原件1份)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或字號查詢證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