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機構(除會計師事務所之外,下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至少有五名以上(含五名)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人員,同時,可聘請一定數量取得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兼職從業人員;所有從業人員均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一半以上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上海市會計電算化初級培訓合格證書;
(三)代理記帳機構的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含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四)取得代理記帳許可證;
(五)有健全的從事代理記帳業務規章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021-06-1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