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籌劃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
1、直接利用籌劃法 國家為了實現總體經濟目標,從宏觀上調控經濟,引導資源流向,制定了許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納稅人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國家是支持與鼓勵的,因為納稅人對稅收優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國家特定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納稅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優惠政策為自己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服務。
2、地點流動籌劃法 納稅人可以根據需要,或者選擇在優惠地區注冊,或者將現時不太景氣的生產轉移到優惠地區,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創造條件籌劃法 納稅人創造條件使自己符合稅收優惠規定或者通過掛靠在某些能享受優惠待遇的企業或產業、行業,使自己符合優惠條件,從而享受優惠待遇。
1、 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并計“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準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 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 通訊費:
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采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4、 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
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 發票沖抵 (為不實開支不建議)
6、 大筆收入分次拿
7、提高福利降工資
8、勞務報酬工資化
9、高工資那個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