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個人獨資公司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節稅降負,且理論上節稅力度并不小。舉個例子:假設一家有限公司收入為500 W(不含稅銷售額),在沒有成本發票、不考慮印花稅的情況下,需要繳納的綜合稅費為5.6W(增值稅、附加稅)+125w(企業所得稅)+73.88W(分紅個稅)=204.48W。而成為個人獨資公司并做稅收籌劃后,綜合稅費為5.6W(增值稅、附加稅)+10.95W(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16.55W。這樣的稅收差異是不是很明顯呢?
一,是個人獨資企業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眾所周知,目前國內有三大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可以免除企業所得稅,只繳納增值稅和小部分個人經營所得稅的。
二,是核定征收
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均衡,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按照國家規定對生產經營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一般核定應稅所得率為(利潤率)10%。
再加上個人獨資企業在設立和注銷等方面,都有著更為簡單的流程,方便企業后期退出市場,這些都是使得個人獨資企業成為創業者節稅首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