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司公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4、《報關員情況登記表》(無報關員的免提交);
5、 《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注:注冊單位為外資企業,還需要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辦理海關報關單位登記證書一般有三個步驟:
一、向海關提出申請:
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企業,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應當向海關提出書面申清,并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
二、海關審核
對于專業報關企業,海關根據當時、當地報關服務市場的情況,審核申辦企業各項條件是否符合開辦所規定的要求,其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能力及企業提交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
三、頒發報關注冊登記證
海關對企業提交的文件資料予以審核后,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準予或不予注冊登記的決定。經海關審核準予注冊登記的單位,由海關分別頒發“專業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或“自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并按規定為企業編制“報關注冊編碼”,給予海關注冊登記編號(又稱經營單位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