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辦理對象:
賓館、旅店、招待所、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理發店、美容店、公共浴室(含桑拿)、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不含生活小區內的游泳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車(汽車)室、候船室等。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