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考試全面實施人機考試,分為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
各科目特點:
《專業實務》:主要考查運用與護理工作相關的知識,有效而安全地完成護理工作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與健康和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礎護理和技能,以及與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床運用能力等。
《實踐能力》:主要考查運用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護理任務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疾病的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等知識的臨床運用等。
以上兩個科目必須在一年度內全部通過,方可獲得護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