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20年申報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條件如下:
1、在廣西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組織,或者高校、科研院所的內設機構。
2、有符合從事和開展技術轉移工作本身發展要求的商業模式、經營項目,主要從事與技術轉移有關的技術集成與經營、技術轉讓中介服務、技術產權交易、企業孵化、科技金融、技術咨詢、信息服務、企業培訓、國際合作等業務。
3、有一年以上從事技術轉移業務的經歷。
4、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及較高的管理水平的機構主要負責人,人員結構及部門設置合理,從事技術轉移業務的專職人員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的內設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60%。
5、有明確的從事技術轉移服務的規范性程序、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員工激勵和懲處制度。
6、有符合條件的經營場所和硬件設施,經營狀況良好。
7、有明確的服務對象群體,有較顯著的服務業績,有不少于2個成功的技術轉移服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