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公司有以下優勢:
1、 經營優勢
很多創業者會把個人獨資公司和個體工商戶混淆,是因為兩者都只需要一個設立人,規模較小、經營靈活,公司從事什么業務、公司的發展方向及經營策略都可根據設立人自身需要決定,不像有限公司那樣需要和股東商量。
2、 管理優勢
個人獨資公司可實現資產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及收益權高度統一,設立投資人的經濟利益與公司債務情況形成約束,能有效保護公司經營發展的商業秘密,也有利于管理,法律法規對于個人獨資公司的經營管理制約也相對寬松。
3、 節稅優勢
個人獨資公司之所以受到創業者的歡迎,很大部分原因是它的節稅力度非常大。個人獨資公司有一個很特殊的地方就是不必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在“省錢”上有很大的優勢。
注冊個人獨資公司與注冊有限責任公司相比的優勢有:
(1)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2)設立流程簡單,只需要一個經營者就可設立,無需設立法人、監事
(3)個稅按照經營所得繳納,享受政策的空間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