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入監控系統。
施工企業在開展建筑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記錄從材料圖的編制到工程施工的開展過程和后續工程項目的完成,將信息輸入國家建筑市場監督和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即四庫一平臺。只有輸入系統平臺并查詢項目績效,才算有效項目績效。
2、規定年限的業績。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的建筑資質升級要求企業提供“近5年”或“近10年”承擔并完成的工程業績,而這一“近5年”或“近10年”指的是以申報年限為準,向前推算5年或10年期間完成的工程業績。
例如:建筑企業申報資質提升年限為2021年,需提供近5年內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即需要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并驗收合格的工程業績,超過規定年限的工程業績。
3、按時完成補錄。
經常有一些施工企業因為項目忙而沒有時間,而且沒有專門人員來輸入已經完成或新開工的工程項目的數據信息系統,從而耽誤了工程業績錄入時間。為了解決建筑企業業績未錄入的問題,建設主管部門允許施工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對工程業績進行補充,并將補錄的業績作為有效工程業績。
由于建筑資質申辦程序的不斷簡化,在不久的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新興企業涌入建筑市場,從而導致建筑行業三級資質企業的增多,建筑業的競爭也將更加激烈。